关于开展2021-2022年度宁波市自然科学优秀论文评选的通知

来源: 发布时间:2023-04-21 14:55

各位会员:

根据《宁波市自然科学优秀论文评选奖励办法》(甬政办发〔2001〕74号)文件精神,今年将开展2021-2022年度宁波市自然科学优秀论文评选(以下简称“论文评选”)。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各位会员可将参选论文于2023年6月9日前报送至本学会邮箱(2021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期间在市级及以上公开刊物或境外相应刊物上发表过的论文,或在市级及以上学术会议上交流并入选正式出版论文集的论文均可申报),以便报送论文整理汇总、初评等后续工作顺利开展。优秀论文的评审在学会初评的基础上,宁波市科学技术协会将组织专业学科评审组进行分组评审,最后由市评审委员会进行终评。获奖论文将以适当方式公示。

优秀论文奖励坚持“精神鼓励为主、物质奖励为辅”的原则,设一、二、三等奖和优秀奖若干项,其中一、二、三等奖颁发市政府荣誉证书和奖金,优秀奖颁发市科协荣誉证书。

如有疑问,可咨询学会秘书处:姚凌云/黄露怡:87176134,邮箱:nbcf@nbcf.org.cn。

附件:2021-2022年度宁波市优秀论文评选申报表



学会秘书处

2023年4月21日

2021-2022年度优秀论文评选通知.pdf:预览 下载

附件:2021-2022年度宁波市优秀论文评选申报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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